根据国家发改委、财政部和江苏省经贸委关于2010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操作细则,特制定本补充规定。
1、直接用户要求:
(1)直接用户必须是江苏省内的钠灯使用者(如:路灯、市政、开发区、小区物业、高速公路、生产企业等等)
(2)需签订合同和并开具发票
(3)执行中标区域大宗用户采购价格
2、非直接用户要求:
(1)最终用户必须是在江苏省内
(2)需提供近两年内与最终用户的工程承建合同或路灯维护协议,并提供发票复印件
(3)合同必须有使用1923牌钠灯的相关内容
(4)合同中供应方(或工程方)只要与发票台头一致即可,并执行中标区域大宗用户采购价格。
(5)提供符合上述条件并提供完整资料的客户,在大
版权所有:南京菲明电器有限公司 地址: 南京市虎踞南路12号
技术支持: 89互联苏ICP备05002989号网站统计